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清正廉洁、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倡导祭祀新风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教育引导、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绿色、文明、节俭、安全祭祀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党员干部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先行者、优秀文化的践行者,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六个严禁”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紧盯清明节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搞互相宴请等活动;二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或将私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转嫁给管理服务对象;三是严禁以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四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五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吃喝;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
学校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把节日期间深化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等苗头倾向,严防严治隐形变异问题,释放一严到底强烈信号,为形成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