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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4-04-29 10:42   纪委办公室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扛起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传达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坚持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始终筑牢廉洁防线。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盯风险领域、关键岗位及重点人员,通过提示提醒、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防懈怠思想,绷紧纪律之弦,切实履行好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要求,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做遵规守纪的标杆和自我革命的表率。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严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行。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安全文明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十严禁十不准”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坚决做到“十严禁十不准”。一是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以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三是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准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福利。五是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六是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七是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问题。八是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不准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以及强制使用APP、搞接龙打卡、拍照留痕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九是严禁作风飘浮,不准值班值守脱岗以及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领域不作为、乱作为。十是严禁助长不正之风,不准借高档烟酒茶、粽子等搞过度包装、违规搭售礼品,渲染奢侈氛围,助长向领导干部赠送节礼的不良风气。

三、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部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四风”问题线索将从严查处,对顶风违纪行为将严肃问责,以有力有效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平安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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